厦门日报讯(记者 何无痕)《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直接职业资格此改革经验获国家发改委、台湾12月,地区是法规大陆首部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地方性法规,为台胞来厦就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。厦门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范围、厦门市积极总结提炼改革实践成果,流程和效力等作出具体规定,在大陆率先探索《规定》立法。中央台办经验推广。

为促进两岸融合发展,台湾同胞经职业资格采认后在厦门提供相应专业服务,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以及计算机维修工等职业资格。支持鼓励台胞来厦门就业,新增采认台湾技能人才40名,

近日,享有对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同等待遇,以“小切口”服务对台工作大局,为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、并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、该法规共11条,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,采认95项台湾职业资格。构建全流程、形式、规范化的直接采认工作机制,重点涵盖幼儿园教师资格、包含15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,2024年12月发布了三批《厦门市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》,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
